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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特别行政区可实行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不同的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制度
B
特别行政区享有司法终审权
C
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均不在特别行政区实施,其立法机关可另行制定
D
特别行政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加各种民间国际组织
正确答案 :A B
解析
本题考查宪法。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意味着特区可以实行与内地不同的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制度。故A项正确。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故B项正确。故本题答案为AB。
C项:凡列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之法律,由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或立法实施。附件三中所列全国性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并在特别行政区施行。这些全国性法律包括《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的决议》、《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命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
D项:《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可以“中国香港”的名义参加不以国家为单位参加的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选项提到可以参加各种民间国际组织,其中各种说法不严谨,如不能参加邪教组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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