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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
B
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
C
维护法律的公平性、合理性
D
汲取和借鉴我国历史上的和外国的立法经验
正确答案 :A B D
解析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可以概括为五个,即:(1)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原则;(2)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3)维护法的严肃性、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原则;(4)坚持群众路线,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5)有鉴别有选择地借鉴外国的立法经验的原则。
相关试题
司法解释仅指最高法院对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问题的解释。
根据违法行为所违反的法律的性质,可以把法律责任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经审查认为司法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可以直接撤销。
关于法治最经典的定义来自于( )。
下列选项中,属于论理解释的是( )。
执法为民要求立法、行政、司法等机关的工作要反映群众的愿望和根本利益。下列哪一做法没有准确体现执法为民的基本要求?( )
法律监督的主体包括( )。
马克思说:“立法者应该把自己看作是一个自然科学家,他不是在制造法律,不是在发明法律,而是在表述法律……如果一个立法者用自己的臆想来代替事物的本质,那么我们就应该责备他极端任性。”下列哪些说法不违背这句话的原意( )。
法律责任的免除包括( )。
22.根据宪法规定,我国的法律解释机关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下列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权的叙述中,不正确的是( )。
某市市民发现,当地有关行政部门的个别工作人员没有切实履行相关监管职责,于是打电话给该部门反映问题并提出意见。该市民行使监督权的方式属于( )。
下列( )属于司法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