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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30)
2021年09月27日 14:58
7447


金标尺职通编制班:



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30)

附件1、疫情防控告知书

附件2、新冠肺炎防控健康调查表

附件3、蒸湘区2021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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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社区工作力量,根据《衡阳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衡组发〔2020〕5号)文件精神,结合蒸湘区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社区专职工作者。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30人,设两个岗位,其中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1(限男性)15人,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2(限女性)15人。

三、报考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

(二)35岁及以下,即198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体检标准;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含触犯刑律被免除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在编在岗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6.组织或参与非法组织的,组织、煽动或参与非法上访的人员;

7.涉黄、赌、毒人员,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http://www.zhengxiang.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8日8:00至10月10日18:00,报名缴费截止时间为10月11日12:00,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报考。

3.报名程序:

1)报考人员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因电子身份证无法在考场内核验,电子身份证不作为本次考试有效身份证件。

2)报考人员应上传材料: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毕业证(2021届未领到高校毕业证的高校毕业生须上传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报名费一经缴纳,不予退回。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网上报名信息提交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2)报名时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提供错误、虚假信息或资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本次考试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

3)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若低于3:1,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对招聘计划进行调剂,并在笔试前进行公告。

(三)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21日8:00至10月24日9:30。逾期未打印笔试准考证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统一命题,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社区工作知识,满分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结束后将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上公布笔试成绩查询公告,考生根据公告自行登录报名查询成绩。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在工作时间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向蒸湘区民政局提出书面查分申请,待查分结束后,由蒸湘区民政局将查分结果反馈给考生。查分范围仅限于有无漏评、漏登,统分、登分是否准确等。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2.按照与招聘计划2:1的比例,在考生中分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参加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对象须提供以下资料:

1)《蒸湘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下载、打印);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或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中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原件、复印件,以及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3)在编在岗的考生须出具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需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5.因考生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拟面试人数达不到与招聘计划2:1比例的,按考生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资格审查贯穿于此次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所提供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

2.资格审查通过者即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考生根据公告要求自行登录报名下载并打印面试准考证。

3.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评委小组当场评分、统分,考生在候分室等候成绩。

4.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且多于招聘计划数时,不核减招聘计划;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计划数时,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市相关部门核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的招聘计划数少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

5.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综合成绩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上进行公布。

(七)体检

1.按体检对象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分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将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上进行公布。

2.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标准执行,同时进行毒品毛发检测,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资格的,按考生考试综合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将在蒸湘区党政门户上进行公布。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考察对象进行部门联审和政治考察。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缺额的,按考生考试综合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九)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并根据《衡阳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衡组发〔2020〕5号)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待遇按照蒸湘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相关规定执行,按照企业单位办理社会保险。此次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常转正定级。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区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区纪委监委电话:0734-8887686;区民政局电话:0734-8827536。

2.本次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为蒸湘区党政门户网(http://www.zhengxiang.gov.cn),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该发布为准。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正确、通畅。如因未及时关注发布的信息或通讯方式不通畅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3.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蒸湘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进行组织,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招聘方案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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